【梧州】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6月底前发放到位

2021-06-25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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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3号)要求,今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将于6月底前发放到位,届时将惠及我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7.2万人。
 

根据文件,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2020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1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时间是从2021年1月起执行。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这是国家自 2005 年以来连续第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6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市社保中心待遇发放科副科长何珊:“今年的养老金调整,将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将于6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1.定额调整是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4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2.挂钩调整就是与本人的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8元。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政策激励导向。

 
 

3.适当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一是截至2020年12月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月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二是2020年12月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我市为蒙山县)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后,每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844元的,按2844元发放。

 

记者丨霍斯婷 胡正琪
通讯员丨吴茵
编辑丨陈欣妮
审核丨杨子雄
监制丨周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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