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严惩!藤县4人因违规野外用火被处罚

2021-11-1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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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树千日功,火烧当日空。近期,藤县警方破获多起森林失火案。

今年10月份,藤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接到举报称,覃某英于今年8月份在藤州镇某村野外用火,导致发生山火,过火面积达70亩。接到警情后,藤县公安局森林公安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勘查。

在事发现场,民警发现火烧迹地明显比举报的面积大。经走访调查得知,原来该处火烧迹地在10月初发生了第二次山火。巧合的是,引起两次山火的犯罪嫌疑人竟是一对夫妻。

第一次发生山火在今年8月下旬,覃某英(妻)在责任田清理杂草时,用打火机点火焚烧杂草堆,因风势较大将火星吹到责任田旁的山上,引发了山火。虽进行了扑救但风大火势猛,无法将山火扑灭,导致过火面积达69.75亩。

第二次发生山火是在今年10月初,李某林(丈夫)计划在责任田里种萝卜,于是和覃某英一起清理杂草,归堆后李某林并没有吸取妻子上次不慎失火的教训,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杂草堆,导致悲剧重演,过火面积高达1165.5亩。

11月6日,藤县公安局森林公安依法将覃某英和李某林传唤到案。目前,覃某英和李某林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10月12日,藤县濛江镇某村村民朱某杞为方便运输桉树的车辆通过,点燃其责任山林区道路转角处的一堆杂草。由于没有注意周边环境,且天气干燥,风大火势猛,火苗一下子烧到了林区上方的山林,不慎造成大面积的山林被烧毁,过火有林地面积达165.75亩。

10月20日,朱某杞主动到藤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接受调查。目前,朱某杞因涉嫌失火罪,已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9月13日,藤州镇某村村民唐某委因想种植桉树,于当天上午与2名同村村民一起到某地进行炼山。由唐某委负责点火,其他人负责照看火情,一段时间后,以为火种全部熄灭的三人便陆续离开。但由于天气干燥,火种再次复燃引发山火,由于火势过大,无法及时成功扑灭,导致山林被烧100多亩。

10月22日, 藤县林业局向公安机关移交该案件线索。

10月26日,藤县公安局森林公安依法对唐某委进行传唤,唐某委对其因失火烧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唐某委因涉嫌失火罪,已被藤县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警方提示:护林防火,警钟长鸣。近期天气干燥,违规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引起森林火灾,轻者,被罚款;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丨韦浩

通讯员丨卢贞彤 朱雪莹

编辑丨杨俏汶

审核丨杨子雄

监制丨周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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