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干部交流“三化”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干部交流,是指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调任、转任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一直以来,干部交流作为我党的一项重要干部管理制度,既能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也能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有效促进地方政治经济健康发展。
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合理有序地流动,才能不断提高整体活力和免疫力
近年来,我们梧州市检察院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将干部交流作为优化班子结构、提升队伍素能、培养优秀干部的有效举措,以干部交流规范化、实效化、持续化激荡检察队伍“一池活水”。
梧州市检察院多名交流干部先后入选全国、全区检察机关专门人才库,推动梧州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苍梧县检察院获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去看看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干部交流“三化”,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的经验做法。
近日,记者来到梧州市检察院办公室,看到该院办公室主任贾亮城正在和同事梁孔南讨论新的工作事项。他们均是通过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干部交流的机会找到了合适自己的岗位。
就这样,在2022年梧州检察院和梧州海事局之间进行的一次干部交流安排中,贾亮城便顺利到了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任职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作为法学专业毕业的他,如今也算是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这让他感到十分高兴。
其实,交流到新的单位后,除了开阔眼界以外,贾亮城知识的扩容、能力的提升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变化。
通过干部交流找到合适自己的岗位,除了贾亮城,还有其办公室的干部梁孔南。
贾亮城、梁孔南就是梧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干部交流“三化”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梧州市检察院以干部交流规范化、实效化、持续化激荡检察队伍“一池活水”,锻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过硬检察队伍,为推动梧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探索创新,机制先行。梧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纵向和横向开展干部交流,制定《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办法》,以有计划、系统性、规范性的交流轮岗,确保干部交流工作有序有效,推动干部交流规范化。同时,根据跨层级、跨类别、跨业务交流等不同情形,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实行“集体会议交接、干部当面交接、书面清单交接,岗位职责清、重点任务清、档案资料清”的“三交三清”工作法,确保干部交流后工作无缝衔接不断档。通过开设“梧检学堂”等方式,着力提升交流干部履职能力。
通过干部交流,为梧州市检察院注入新活力的同时,有力优化了梧州检察队伍的年龄、专业等结构,也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记者丨唐远秀 罗志强
通讯员丨赵珈
编辑丨黎子聪
责编丨唐远秀 杨俏汶
编审丨杨子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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