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在线】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到梧州市法院调研

2023-12-10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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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深入我市基层法院,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以来审判执行质效、加强队伍管理、推进“有信必复”、和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期间,黄海龙对蒙山县人民法院夏宜人民法庭创建“石榴籽”调解室,岑溪市人民法院糯垌人民法庭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打造“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等工作举措表示肯定,就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持续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做深做细调查研究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黄海龙还先后到藤县人民法院潭东人民法庭、苍梧县人民法院六堡人民法庭、龙圩区人民法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调研。通过走访园区企业、听取产业发展介绍等方式,详细了解法庭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服务和保障陶瓷产业、六堡茶产业、再生资源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情况。

在万秀区人民法院、长洲区人民法院调研时,黄海龙听取了工作汇报,参观了解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审判执行质效、队伍管理等情况,研究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听取基层法院干警意见建议。

在调研座谈会上,黄海龙认真听取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梧州市7个基层法院的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梧州市法院近年来各项工作亮点,并与参会人员就抓紧抓实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加强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扎实推进“有信必复”等工作进行交流探讨。

黄海龙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法院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注重上下联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要抓紧抓实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实“有信必复”,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司法领域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要深入推进改革,全面落实院庭长“阅核制”,以审判理念现代化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广西实践。

黄海龙要求,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精神,做深做实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细化规范司法建议制作、发送、落实等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要积极延伸职能,履行好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能,推动做实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全国人大代表、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门诊部主任钟灿,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总工程师赵勇参加座谈会,并就打击“网络医闹”和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期间,黄海龙还看望慰问了困难干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伟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影,以及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同志参加了调研。

记者丨霍斯婷 覃鹏民

通讯员丨韦钊丽

编辑丨卢诗晴

审核丨霍斯婷 林嘉旋

监制丨杨子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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